珠宝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院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新争优。根据校团委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珠宝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珠宝学院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申报名额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在校生团支部数量的12%。(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具有参加团员评优资格人数的5%。(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团干部总数的10%。(团支部书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40%,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三、参评资格
1.五四红旗团支部:成立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日);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组织书记;“两制”完成率为100%;积极组织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3%(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2023年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一学年有开展至少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2.优秀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1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以内,且上学年至今无挂科情况、无处分记录情况;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及党员具有申报资格,但需在党建带团建,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有突出体现。团干及党员占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3.优秀共青团干部: 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所有申报资格和条件;截至2024年3月1日,担任团干部工作一年及以上;本人所任职的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积极开展“团干讲党团课”,授课效果评价好;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评;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
四、材料清单
1.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上交材料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一份(纸质版+电子版)
(2)“五四红旗团支部”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纸质版+电子版)
(3) 所得集体荣誉的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需上交材料
(1)“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一份(纸质版+电子版)
(2)“优秀共青团员”事迹材料(800字以上,电子版+纸质版)
(3) 所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3.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需上交材料
(1)“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一份(纸质版+电子版)
(2)“优秀共青团干部”事迹材料(800字以上,电子版+纸质版)
(3) 所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评选材料上报: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各奖项的材料申报要求填写整理好相关材料,将电子版材料参照示例文件夹进行整理,于4月15(周一)上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干事处。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2.广泛参与,公正公开。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3.各团支书负责领导实施本班评选推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发动、组织、评选、推荐、总结等工作。
珠宝学院团委办公室:A7-20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204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