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丘晨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146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环节,确保试卷质量,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试卷检查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处相关教研室及课程组。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期试卷专项检查采取教研室自查-教学单位复查-教务处联合教学督导抽查的方式开展。其中,各二级学院自查整改时间为:11月1日-11月19日;教务处抽查时间为11月22日-11月26日,具体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

    三、其他

    (一)各教学单位应对试卷检查材料(含自查情况汇总表、相关说明材料、督导检查意见等)单独建档保存,复印件交教务处备案。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以及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资料收集情况表(电子版)报教务处舒长河。

    联系人:舒长河,电话:36903021,qq号码:9169021。


    附件:

    1.附件1: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方案.zip

    2. 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二级学院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x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