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环节,确保试卷质量,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试卷检查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处相关教研室及课程组。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期试卷专项检查采取教研室自查-教学单位复查-教务处联合教学督导抽查的方式开展。其中,各二级学院自查整改时间为:11月1日-11月19日;教务处抽查时间为11月22日-11月26日,具体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
三、其他
(一)各教学单位应对试卷检查材料(含自查情况汇总表、相关说明材料、督导检查意见等)单独建档保存,复印件交教务处备案。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以及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资料收集情况表(电子版)报教务处舒长河。
联系人:舒长河,电话:36903021,qq号码:9169021。
附件:
2. 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二级学院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x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