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停止借阅图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31

按照学校2014年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一安排,图书馆本着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的宗旨,现作如下安排:

  一、2014届毕业生借书资格将于5月19日下午18时统一注销。但毕业生仍然可持“校园一卡通”入馆查阅资料、上机修改论文或使用电子数据库查阅下载资料,但不能再借阅图书,请同学们相互告知。

  二、毕业生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应尽快清还所借的图书,已还清图书但欠逾期使用费的毕业生,可随时到图书馆服务台使用一卡通缴纳欠费,以免影响个人离校手续的办理。

  三、若有毕业生遗失了图书,请到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图书赔偿手续。毕业生在清还书手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解决办法如下:

  1.借的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毕业生如有借阅的图书丢失或找不到的情况,应首先持一卡通到图书馆服务台查询所借图书的详细信息,请工作人员办理延期,以免再产生罚款,或在网上自行办理。办理图书赔偿,图书馆允许同学们在网上购买同样的图书赔偿,但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次与丢失的书相同版本或新版本,另缴纳5元图书的加工费,图书馆将免于3-5倍的罚款。

  2.有同学遗失一卡通,被他人利用借了图书怎么办?

  答:遗失了“一卡通”的同学应立即挂失。挂失前,无论是本人还是他人利用该卡借阅的图书都由“一卡通”持有者负责还清,若有遗失照常赔偿。

  3.怎样了解自己借书证上有借书或过期欠费的情况?

  答:①在图书馆网页中“续借预约”栏目查询;②注册超星移动图书馆,利用手机可时时查询;③凭本人一卡通到图书馆服务台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图书馆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