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奖惩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每月部门干事上交部门总结,部长和干事集体评出“最佳月总结”,将由经费送出纪念品。个人积分加20分。
2、每两个月中每次例会、活动全勤的干事可以获得纪念品,以表激励。个人积分加40分。
3、学期末设立以下个人奖励:最佳干部奖、个人进步奖、优秀工作奖
二、 岗位责任制
1、部长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干事要按规定在每周周五在珠宝团学组织部公告板上更新自己的工作情况、进程。如未按时更新者警告一次,扣除个人积分5分。
3、干事需每月月末上交个人总结一份字数,三百字以上。
三、 惩罚制度
1、例会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到会,对于迟到者,第一次由部长跟其谈话,第二次写1000字检讨书,再有第三次,该同学必须向主席团进行书面解释,具体的处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有一次无故旷会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分10分。迟到15分钟内扣2分,迟到15分钟后按时长叠加,每次叠加为1分,无故迟到三次者按无故旷会处理
3、会议期间,出现闲谈,看杂志,随意走动等不遵守例会纪律之行为,一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1分。
4、活动考勤,活动时迟到按会议制度扣分,中途离去扣10分,结束前早退扣5分。要求一定要参加的培训,按会议制度扣分。
5、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待同学不热情,在各项活动中对于部长交待的工作故意拖延,或者是推托应承担的工作而提不出实际合理的理由,因此造成工作迟缓或者是脱节者,经部长两次警告后,仍不改者,由部长上交书面材料,经主席团查核属实,并全票通过后,撤销其学生会成员资格。警告及撤职必须是书面文档,部长写明行使权力理由,部长和被处分人员均需在此文档上签字。
四、 请假制度
1、组织部成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制度。组织部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委学生会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作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分10分。
五、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团委、学生会内部评优资格
1、有一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2、学年内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超过30分者
六、有下列情况者在团委、学生会中除名
1、 虚报假报团委、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2、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团学声誉者3、学年内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超过50分者
珠宝团学组织部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