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各个部门及各位干事在日常工作及活动中的表现,我院将定期从中评选出优秀部门和优秀干事,以此来表扬为团委、学生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干事,并激励所有成员日后更加积极、努力的工作。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体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效率,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中所有成员的行为与管理,充分发挥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对学院的作用,达到“专业务实、严谨自律、开拓创新、真诚待人”的目的,为确保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内外各项活动的更好地开展,结合多年来珠宝团委、学生会运作的实际情况,现对《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修订,以便我组织成员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 制定原则
(一)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团委、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我们使用积分管理制度,主要分为每个月进行结算,团委、学生会职务制度基础分以一年就任为考核时间,每个人为100分 ,每个部门总体100分。
(四)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
办公室具体主管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 奖励方式
个人奖:推荐院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事
部门团体奖:推荐院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二章 评定标准
一、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在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3、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要按规定在每周周五里在珠宝团学公告板上更新自己的工作情况、进程。如未按时更新者警告一次,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5分。
4、各部门部长应按规定在每月29号前上交各部门有关团学的资料,配合办公室做资料整理工作,如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上交的部门警告一次,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5分。警告三次或以上,取消该部门该学年的评优资格。
二、例会制度
1、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有一次无故旷会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分10分。迟到15分钟内扣2分,迟到15分钟后按时长叠加,每次叠加为1分,无故迟到三次者按无故旷会处理
3、会议期间,出现闲谈,看杂志,随意走动等不遵守例会纪律之行为,一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1分。
4、活动考勤,活动时迟到按会议制度扣分,中途离去扣10分,结束前早退扣5分。要求一定要参加的培训,按会议制度扣分。
三、请假制度
1、 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制度。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作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分10分。
2、 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委、学生会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需在会议前上交纸质版请假条,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1分(会议后请假无效,作旷会处理,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10分。)电子版请假表见附件一
五、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团委、学生会内部评优资格
(1)有一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2)学年内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超过30分者
六、有下列情况者在团委、学生会中除名
(1) 虚报假报团委、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2)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团学声誉者
(3)学年内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超过50分者
七、各部门内部奖惩制度
为加强部门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各位委员与干事的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更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学生会总奖惩制度并结合各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每个人的分数将如实记录,到学期末进行统计。奖惩实行量化分制度,每位队员有一百分的量化分,每学期对每位队员进行综合评估。
备注: 各考核奖惩细节由办公室严格把关,最后由学生干部考核委员会作最后统计,月末投入综合考评中使用。
附件一:
请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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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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