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广教务[2016]第1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第四十六条规定,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对本学院2013、2014、2015三个年级各专业学生在2015-2016学年度第1学期取得的课程总学分数进行核查和统计(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汇总该学期获得学分数小于14学分的学生名单,并将学分审核统计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4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将发文通报。
附件:[附件:1.学分审核操作流程]
[附件:2.2015-2016学年度第1学期退学警告(学分审 核)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