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6—15周(4月—6月)。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除常规教学检查(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情况、教学设施使用和保障状况等)外,本学期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检查:
1.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作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除按照《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南》规定外,要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引导学生独立、优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2016级培养方案专业论证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建设的总体设计,是培养人才的基础与关键。教务处于2015年启动培养方案论证工作,根据学院的服务定位、专业特色和管理实施水平,遴选了几个学院开展论证,通过共商培养方案、共建课程体系,构建适应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与地方经济发展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6级培养方案论证工作。
3.各学院教学督导的运作和工作情况。教学督导员队伍是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重要组成部分。本学期学校组建了新的督导队伍,实行了新的运行模式,本次教学检查将重点了解各学院教学督导的运作和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1.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按要求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教务处将全程参与各项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和规范管理制度。
2.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附件:附件]
1.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方案
2.2016级培养计划制定与专家论证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