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贯彻落实学校教风学风建设中心工作,强化班级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班级工作水平,现制定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一、评选比例:
参加评选的范围是非毕业班班级及个人,先进班级评选比例每个年级行政班的15%计算,即各年级一个行政班。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3%。
二、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三周。
三、评选条件:
1)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上一学期的《珠宝学院班级成绩学期分析表》,并附成绩分析报告,及格率必须超过90%,不及格人数不得高于本班人数的10%,统计范围为上一学期所修的所有课程。
2、完成《班级不及格同学备忘录》以及《考风考纪备案》,对上学期有违反考风考纪(院级通报及以上)记录的班级,取消评选资格。
3、学院统计的宿舍违纪情况,以班级为单位,晚归登记每周不得超过3人次,累计不得超过36人次,无违反大功率电器使用规定等其他严重违规现象。
4、组织架构健全、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发挥好。学风建设活动中,班组织架构完善,有专门学风建设工作队伍的作为加分项;党员、干部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班级学风建设有积极影响的作为加分项;
5、班集体课堂内外表现优秀,课堂外开展的其他有关活动作为评选加分项,对积极参加学院集体活动的也作为加分项。
6、所有加分项目,评选前各班整理材料,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具体打分。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参与学风建设的各级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称职。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学风建设活动中无缺课记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在上一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4、为学院、班级学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能带动班级、宿舍同学共同进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并有一定的影响,各项活动取得良好成绩的有限考虑。
6、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申报时可提交有关材料,评审小组酌情考虑。
本评选办法适用范围为学风建设期间,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珠宝学院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