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的任务与建设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6浏览次数:57

团支部的任务
 
团支部的任务与建设标准  
第一节、团支部的任务
    一.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他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在团结和教育青年中起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五条对团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团支部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是一个培养青年的教育性组织,因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团支部的首要任务。团支部要从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出发,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积极奉献。
    第二,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奋学习,全面成材,建功立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团的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动员和组织青年在学习中奋发向上,刻苦钻研,掌握过硬的科学技术本领,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能力、身心等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二十一世纪的高素质人才在本职岗位上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成绩。要根据本单位学习或工作的需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各种学习、劳动竞赛和生产突击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
    第三, 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关心青年的全面成长,反映青年的要求,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努力为青年提供具体有效的服务,是团支部不容推卸的责任。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帮助青年建功立业、成长成材。要指导青年过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生活。要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和特殊问题。团支部要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倾听青年呼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于青年的合理意见,要主动向上级反映,并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同危害青年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四, 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共青团上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团支部应当做到“团要管团”,对于本支部的所有团员,都要做到有教育、有管理、有要求、有监督。要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是广大团员真正了解团的性质和任务,了解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及时地表彰优秀团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严肃的批评,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要向所有愿意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的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积极的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要经常协助党组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二、学习就引导青年学习成长是更突出的任务
    1.为什么要把引导青年学习成才作为团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帮助青年学习成才是推进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我们国家深入进行的经济体制和其他各项改革,是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实现党的宏伟目标,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要步骤,是一场伟大的历史变革。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掌握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劳动者。
    可以说,改革的成败,关键是人才问题。没有成千上万的各类人才,改革难于成功,四化那于实现。青年是改革中的生力军。这支生力军的政治思想品德和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如何对两个转变的实现具有决定性作用。青年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农村劳动力的半数以上。如果青年的教育水平、基本素质不能及时提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就无从实现。
    帮助青年学习成才是迎接未来的需要。当今世界正酝酿着一场以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光纤通信、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以及海洋和宇宙工程等为标志的新的技术革命,知识经济见端  。这是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一种新的机遇和挑战。这场挑战的实质就是知识的挑战,人才的挑战。谁掌握了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谁就是走在时代的前列,哪个国家拥有众多高素质的人才,他就能在竞争中获得胜利.未来属于青年,赶上或超过世界发达的国家,书要青年一代的努力奋斗.应该说,在社会主义见下成长起来的我国青年,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发愤自强的精神,但也必须看到,在方法观念,知识水平,身体素质方面,我国青年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因此,帮助青年成才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迎接新世纪的需要。
    帮助青年学习成才是实现青年理想和切身利益的需要。青年都希望自己能自立与社会,希望超过自己的父辈,渴望成才。青年的时期是长知识、长身体时期,是世界观形成时期,这一时期对青年一生的发展将起着重要的作用,帮助青年在这个时期打下坚实牢固的基础,掌握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本领,青年才能在社会的前进中不被淘汰。也只有这样,青年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利益,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奉献。
    帮助青年成才是由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培养“四有”新人,是共青团的基本任务。培养“四有”新人,也就包涵着要帮忙青年成才。“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是指政治思想方面,而“有文化”,则不仅指的是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而且指的是要有相当熟练的业务技术知识和才能。帮助青年成才为政治思想好的各行各业的专业家,是共青团的光荣任务。

    三、如何结合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帮助青年提高学习能力?
    人的素质构成包括先天的生理特征,也包括后天获得的长期稳定的品质结构。素质教育注重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强调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但素质教育并不是仅仅在学校里就能够完成的。就人的素质的主要方面看。主要上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所以,共青团能够发挥自己在实践中育人的优胜,结合教育改革的新形势和青年学生学习的新特点,不断深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中学生实践教育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对新知识的敏感性和探索欲,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的洞察力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做出奉献。
    首先,要把深入开展社会实践与端正青少年的学习目的结合起来,强化青年一代为国家繁荣富强而发愤读书的学习动力。要通过深入厂矿、街道、农村的各种实践教育,让广大青少年了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使他们深切体会到一种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发起强烈的学习热情。
    其次,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引导青少年拓宽知识面,学会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社会是一个广阔的课堂,许多鲜活的知识是难以从书本上和课堂中得来的。团组织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更多的青少年有机会走进社会,读社会这本无字之书。要引导、帮助青少年学会观察、了解社会,从中发现问题,培养他们敏锐的视角和深刻的洞察力,掌握从繁杂的世界中收集和筛选信息的能力。
    最后,要创造条件,鼓励青年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广大人民解决实际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是我党的优良传统,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奔赴城镇乡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技服务、文化、卫生下乡等活动,即可以锻炼青年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也能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困难。

第二节   团支部建设标准
    一、建设团的支部
    (一)、合格团支部建设基本标准
    1、有班子,班子健全,换届。支书称职。
    2、有制度。:“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制度、团   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制度)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组织生活注重质量,发展团员坚持标准。
    3、有活动。各项活动坚持经常,团员青年参加广泛,形式多样,形成特色。
    4、 有作用/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支部建成青年核心。

    (二)、先进团支部的建设标准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支委和班委分工合作好;
    2、支部的核心作用发挥得好,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
    3、学风优良,考风严明,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4、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二、团支部组织工作与组织发展
    1、团员发展
    (1)时期发展团员的工作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1993年团中央《关于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再一次明确了新时期团员发展工作方针,即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镇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贯彻这一方针,要求团的组织在发展团员工作中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关键是要坚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养,不能盲目降低团员标准,在团员发展中“送人情”,造成团员队伍素质下降;也不能随意拔高团员标准,对积极要求加入团的青年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造成团员队伍萎缩。对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共产主奋斗,努力学习、工作,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纪律,主动申请加入团的青年,都应及时吸收到团内来,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更多的先进青年在团内参加学习,经受锻炼。“加强培养”,就是要注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积极发展”,就是要经常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团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2)怎样制订团员发展计划
    为了及时、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每个团支部都要制订团员发展计划。团员发展计划可分为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两种。制订计划应当切合实际。

    一、要根据本单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和团员与青年的比例确定发展新团员的数量。

    二、要统筹安排工作,把握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节奏。团支部要将发展新团员计划与整个团的工作计划通盘考察,合理安排,确定发展新团员的时间,并保证高质量地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各项具体工作。

    (3)怎样掌握青年入团的标准?
    根据《团章》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对申请入团的青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一)思想先进。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现代化建设。具有主任翁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积极作用。
    (三)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作斗争。
    (四)   能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主动靠站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周围的青年一道进步。

第三节  过好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是团员在组织的引导下不断进步。可以说,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的基层组织进行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没有正常的团组织生活,团组织的严密性就失去了思想基础。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是具有统一要求,相对稳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组织生活中,团支部可以联系当前的实际,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比如:企业的团组织可以结合企业法的贯彻实施,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企业法,帮助团员正确认识实施企业法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改革。农村团组织可以组织团员围绕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认证学习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帮助团元克服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带头宣传党的农村政策。
    2, 帮助团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团的组织生活可以通过团课的形式,帮助团员了解团的历史和团的光荣传统,明确共青团是怎么样的组织,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团组织是依据什么原则组合而成的,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那些。等等。促使团员按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在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支部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内存在的问题和团员中存在的缺点错误,展开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
    4, 帮助团员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共青团担负着为党培养和输送新鲜血 的光荣任务。团支部应在同级的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团的组织生活,组织团员学习党章、党内有关文件和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帮助团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党的性质、任务、奋斗纲领和最终目标,激励团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信念。
    5, 组织团员讨论落实团的工作。团支部应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重要作用。首先,团支部在作出工作决定之前,要组织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充分的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吸收团员的合理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及保证   。团支部工作开展后,团支部还有通过组织生活。对团的工作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法,并对团员执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另外,团支部还可以通过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四节  完善工作制度
    正常的团支部工作,必须以制度作保证。团支部的工作制度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它由团章规定的基本准则、团的领导机关做出的各项规定和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行为规范三部分组成。

     一、支部工作制度的建立
    团支部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考虑到实际可行性。既要弄清团章的基本精神,领会上级团委对工作的要求,又要照顾到本单位的生产、学习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充分调动支部全体团员的积极性,全面讨论应该建立哪些制度和如何执行制度,切实保证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党组织的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要求、团的领导机关的工作安排一致起来。

    二、支部工作制度的内容
    支部工作制度一般有以下内容:
    1、支部团员大会制度,即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制度,即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的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即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的制度;
    4、组织生活制度,即支部定期进行团员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制度;
    5、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即团支部按期收缴团费并保留和按规定使用团费的制度;
    6、团员证制度,即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组织工作制度;
    7、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即团组织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工作制度;
    8、民主选举制度,即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制度;
    9、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的制度;
    10、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
    11、支部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即通过支部团员大会或其它形式,让全体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或考核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形成支部工作的自我监督祝制;
    12、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即支部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然后对工作目标又逐项落实以完成工作任务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工作科学化、程序化;
    13、支部系列活动制度,即支部按照工作的整体安排,有序地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活动正规化,避免随意性。

    三、支部工作制度的执行
    支部工作制度建立以后,支部委员会要负责向全体团员讲清制订制度的目的、意义及各项制度的具体要求,使大家自觉执行。在执行制度时,团支部应注意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不能因某些客观原因,而随意丢弃制度,丧失原则性;也不要拘泥于时间与场所等外在条件,刻板机械地执行制度。为使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落在实处,团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对工作制度应该以身作则,带头模范执行并接受全体团员的监督,团员执行支部工作制度的情况要做为评选优秀团员的一条主要标准,模范执行的要予以表扬,违反制度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团支部可以通过“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团支部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1、完善工作制度
    正常的团支部工作,必须以制度作保证。团支部的工作制度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它由团章规定的基本准则、团的领导机关做出的各项规定和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行为规范三部分组成。
    (一)支部工作制度的建立
    团支部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考虑到实际可行性。既要弄清团章的基本精神,领会上级团委对工作的要求、又要照顾到本单位的生产、学习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充分调动支部全体团员的积极性,全面讨论应该建立哪些制度和如何执行制度,切实保证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党组织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要求、团的领导机关工作安排一致起来

    (二)支部工作制度的内容
    支部工作制度一般有以下内容:
    1.支部团员大会制度,既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制度,既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有支部委员会领导的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既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和上级团组汇请示工作的制度;
    4.组织生活制度,既支部定期进行团员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制度;
    5.团费受缴与保管使用制度,即团支部按期收缴团费并保留按规定使用团费的制度;
    6. 团员证制度,即支部以团员证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组织工作制度;
    7.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既团组织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工作制度;
    8. 民主选举制度,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制度;

    二、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1、什么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程序等规定的总和。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原则规定,团内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都是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
    2、实施团内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
    共青团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内民主选举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团的生活中的集中体现。实施团内民主选举,对于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团员和团干部的积极性,密切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提高团员青年的民主素质,创造一个使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推进团内民主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这两个选举规则于1992年1月由团中央制定并颁布施行。它是关于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和团的基层组织民主选举的法规性文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共九章六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与产生;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选举的组织领导;选举办法,报批手续;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卸职和递补;选

                    第四节   完善工作制度
    团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一般包括团籍管理、团员奖励、团费的收缴与管理等项工作。近年来团员证制度的实施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团员的管理与教育提供了有形的载体,团的干部应当熟悉掌握,认真执行团员证制度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同时做好团员管理教育和其他方面工作。
    一、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制度是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环境下,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它由团员证和《团员管理条例》构成。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并附有团费收缴卡。它有以下功能:
    1. 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  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  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4.  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的资格证明;
    5.  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6.  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7.  作为团员超龄离团的永久纪念
    《团员证管理条例》是团员使用团员证和团组织实施团员证的原则规定。
    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
    1.团员证颁发。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团员证须经上级团委统一编号,贴有本人照片并由上级团委加盖骑缝钢印方有效。
    2.建立《团员花名册》团的支部须与本支部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并根据团员组织变更、团籍注销等情况及时修订,以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
    3团员持证参加活动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组织规定的范围内持团员证可优先参加团内的活动。临时外出的团员可凭团员证与所到地区或单位的团组织取的联系,经同意后可到指定的团组织参加活动。外出流动团员在一个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达半年以上的,在其所生活的团组织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并向该组织缴纳团费。
    4.团员奖励记载
    团员证记载的团内奖励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此荣誉称号为全国、省、地(市)和基层团委四个级别。团员获奖后,由授予团委发给“团员奖励标记”,直接粘贴在团员证“团员荣誉记载”栏内。

    二、团员教育评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对团员证制度的有效补充。每年的第四季到次年的第一季我市都要通过一活动来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和优秀团员的评比表彰工作。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    思想教育阶段
    这一阶段要通过组织团员学习文件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团员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信社会主义制度,树立起与党和国家同舟共济的住人翁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做一名合格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
    2.总结评议阶段
    本阶段,每个团员要根据自己平时的表现和思想状况,对照团章写个人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通过民主评议,把团员分为四个层次:
    (1)    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
    (2)    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的,为合格团员;
    (3)    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经过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
    (4)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

    3.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
    在民主评议工作完成并经上级团组织审定批准后,开始进入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此项工作以团支部或团总支为单位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1)    凡经评议定为合格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同时发给下年度团费收缴卡;定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实行暂缓注册三个月至半年;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经教育仍无改进的,团组织应予以除名,不再为其办理注册,并将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区、县、局级组织审批。
    (2)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果积极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活动中认识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经民主评议合格的可按时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本人应照常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3)    流动团员,外出工作不满半年的,应回原单位参加“团籍注册”,团组织可将其注册期限适当延长,末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须补课后再注册。团员外出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且工作较稳定的,可持团员证在所在单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和团籍注册。
    (4)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即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既为失效。
    4.表彰阶段
    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对评选出的各层次的优秀团员进行表彰,通过隆重的形式,向优秀团员颁发全国统一的优秀共青团员奖励标记,直接粘贴在团员证“团员荣誉记载”栏内,并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三、团籍处理
    团籍即团员资格。团籍处理是一项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团籍处理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团籍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根据团的有关规定,团员离团的年龄一般仍按28周岁执行。对年满28周岁超龄离团的团员,应在其《人团志愿书》的备注栏和《团员证》的超龄离团栏内注明,“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超龄离团”,团委盖章,并将其《人团志愿书》递交人事部门或原保管机关保存,个别团员因确有实       困难,而提出书面申请者,经团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以提前离团。年满25周岁提前离团的团员应在其《人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的备注栏注明:“XX同志,于X年X月X日提前离团”,团委盖章,并将其《人团志愿书》及个人书面离团申请一并递交人事部门或原保管机关保存。
    2、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
    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是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共青团工作领导的需要,也是党组织加强对青年党员的锻炼培养的积极施。1993年10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武警部队政治部下发《通知》,转发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共青团员人党后保留团籍有关问题的报告》。《通知》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共青团组织做好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的工作,支持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积极参加团的生活和活动,更好地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附:
    关于共青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有关问题的报告
经党中央同意,团十三大已将团章第一章第一条中关于“团员加入共产党在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如果没有在团内担任工作,就不再保留团籍”的规定,改为“团员加人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团员如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将有利于党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使共青团更加自觉地按照党的要求开展
工作,有利于保留团组织的骨干力量,有利于青年党员密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用自己的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进步。为了取得各级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落实好团章这一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l、团员如党后仍保留团籍,是党组织赋予青年党员的光荣责任。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从真落实党组织对团的工作的要求,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在团员青年中发挥表率作用。
    2、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遇到党团组织活动时间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也可以在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3、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更时,其团员组织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的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参加其所在单位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6、团的组织应向党组织汇报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的情况,取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团的组织在进行团的组织情况年度统计时,应将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数计在团员数内。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党委组织部门。
    3、出国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员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本人出境,即停止团籍。在此期间,本人如果要求退团,也可以按团章规定,办理退团手续。团支部可将其团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县局级团委保存备查。
    出国探亲的团员,出境后即停止团籍,如期回国并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
    团员出境超过限期一年以上者,按自行脱团处理,如发现此间本人有严重问题,可以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
    团员在国外学习。工作期间,年满28周岁时,由国内原单位团支部对其作出超龄离处理。
    4、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对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一定要持慎重态度,应注意查明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前提条件,经核实确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淮。批淮后应通知本人。
    团员自行脱团后,团姐织应在其人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日期。
    5、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处理
    团支部对于提出退团畏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提出退团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通过) ,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团员退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退团日期。
    6、自杀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员自杀的原因比较复杂,团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按开除团籍处理。有的是因为个人和家庭问题受到严重剌激;或因自己一时失误,又有难言之隐;或是由于长期的病痛,精神压力太大等等。团组织要实事求是地查明情况,一般应根据其生前的表现,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中注明自杀原因。
    对于那些确有严重问题,因害怕或对抗组织审查而畏罪自杀的,应开除团籍。开除团籍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送区县局级团委审批备案。

    四、团员奖惩
    团员的奖励与处分是团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团员教育的必要手段。
    1、团员的奖励及操作
    团员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基层团委以上团的各级委员会,均可给予团员通报表扬的奖励,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员,可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团员荻得荣誉称号后,由授予单位团委发给“优秀共青团员奖励标记”粘贴在团员证内,并记入本人档案。
    对团员的奖励,都必须经团员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由授奖的该级团组织批淮决定。
    对团干部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基层团委以上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给下级专职或      职团干部通报表扬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区悬局级以上团委,除可授予荣誉称号外,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干部,还可以授予“新长征突击手” 的称号。对团干部的奖励,要经团干部所在的团支部讨论通过,党组织审查同意,由授奖的该级团委批淮决定。
    凡受到区悬局级以上团委奖励的团员。团干部,均由授奖的该级团委填写奖励登记表格,交团员。团干部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档案。
    2、团员的处分及其操作
    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淮。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区悬局级团委批准。如果受到处分的团员是上一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将处分决定报主管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团支部上报处分团员的审批材料包括:团支部委员会对违纪团员所犯错误的结论报告;受处分者本人的检查材料;有关错误事实的主要材料;团支部大会通知的处分决定及本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等。
    对团员执行团纪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日算起。在上级团委批准之前,团支部不能剥夺其团员权利。处分决定批准生效后,由团支部委员会通过受处分者本人。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的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和义务与一般团员相同。团员留团察看期满,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团员权利。如果在察看期间坚持错误,已丧失团员条件,应开除团籍。如果认为有必要延长察看期,再给其一个改正的机会,只可以延长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恢复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权利,或延长察看期,都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一级团魏审批。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享有和一般团员相同的权利。团支部受到留团察看处分,应同时免去其团内职务。受到撤消团内职务的处分,就不再同时给以其他团纪处分。撤消团内职务,不包括团小组长,团小组长犯错误,应给以其他团纪处分。
    团员违犯国家法律,受到行驶处理的,一般应开除团籍,其中严重触犯法律的,必须开除团籍。对于某些犯罪情节较轻,或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处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或判处刑期较短的有期徒刑收监执行,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如过去一贯表现良好,可以考虑不开除团籍,但必须给予团纪处分。在监禁期间,停止团的组织活动。
    3、团员奖励与处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对团员进行奖励与处分是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组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能决定对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2) 奖励是为了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各级团组织在团员,团干部奖励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偏听偏信,杜绝弄虚作假。
    (3) 团支部在讨论和决定给团员纪律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当事人到会,并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团员作证、辩护,要认真听取本人和群众意见,但本人意见不作为能否生效的条件。
    (4) 团员对团纪处分不服,有权向团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申诉,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各级团的组织对于团员的申诉书必须迅速处理或传递,不得扣压。
    五、团费的收缴与管理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是团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的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因此,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都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
    交纳团费的具体规定如下:
    1.   团员凡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每月按工资比例交纳团费。工资收入在51元以下者,交纳工资额的0。3%;工资收入每月在51元至101元者,交纳工资额的0。5%;工资收入每月在101元以上者,一律按1元交纳,自愿多缴者不限。
    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的当月开始,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额按规定比例交纳团费。每月加纳团费的比例不包括其他临时性收入,如施工补助费,奖金等。但实际上已成为固定收入的津贴费,应列入固定工资额。
    2.从事个体经营的团员,应按每月劳动收入交纳团费。交纳的比例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相同。
    3.农民中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分。乡镇企业的团员,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按第一条规定执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按农民中的团员交纳团费的办法执行。
    4.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团员,按第一条规定执行。
    5.高等学校的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每次5分。中等学校的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交纳数额由本人自定。
    6.其他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交纳数额由本人自定。
    7.错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8.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9.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10.外出流动团员,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活动的,可向该团组织交纳团费。所到地区团组织应将团员交纳团费情况在其团员证“团费收缴卡”内注明。团员因外出流动不能按时交纳团费的,可将其交纳团费的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11.团支部每月可按50%的比例留用团费,其余50%应每月向上级团委交纳。个别团支部因团费收入较少或外出流动团员较多,每月上交一次确有困难的,征的上级团委同意后,可以每季度上交一次,但不得以种种理由不向上级团组织交纳团费或少交团费。
    团费是团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团组织开展活动,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因此,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团支部留用团费的支出应由团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