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服务部奖惩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78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珠宝学院志愿者服务部奖惩制度

 

第一章      

 

    根据各位干事在日常工作及活动中的表现,我部门将定期从优秀干事和优秀队员,以此来表扬为团委、学生会、部门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干事和队员,并激励所有成员日后更加积极、努力的工作。志愿者服务部奖惩制度根据《珠宝学院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修订,以便我组织成员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制定原则

(一)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坚持以团委、学生会的奖惩奖惩制度为基础制定志愿者服务部奖惩制度。

(三)使用积分管理制度,主要分为每个月进行结算。每人为100分。以一学年为考核时间,在学年末举行志愿者全体大会,部长干事以及队员均要参加,届时公布考核成绩。

(四)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在惩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

 

第二条 考核和奖惩

    部长具体主管干事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对优秀干部给予奖状及奖励。

    干事具体主管队员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优秀队员给予奖状及奖励。

 

 

 

第二章   评定标准

 

分为四部分,每部分为100分,考核时按比例折算

 

一、社区志愿活动制度(55%

1每位队员出勤分为100分,按照轮值表准时出勤则不扣分也不加分,若迟到则扣3分,有事请假则扣3分,无故缺勤扣10分。出勤分占70%

2若整个学年出勤数按照轮值表准时出勤加10分,出勤数按轮值表三分之二次数出勤加7分,出勤数在二分之一加3分。

3自愿出勤者每次可加2分,队员邀请非学院内部志愿者队员(本学院学生或他院学生均可)参加志愿活动,邀请成功1/人。

4、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异可加10分,占30%

二、岗位责任制度(30%

  1、根据部门工作计划,部长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干事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志愿者服务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干事要服从团学或部门的工作安排,管理好自己的队员。若故意违反团学或部门的工作安排或不工作,扣10分并警告;若迟到或有事请假,要上交说明,说明迟到或请假原因,否则扣5分。

3、每周社区志愿服务支教负责的干事要按规定在每周在珠宝团学志愿者服务部公告板上更新自己的工作情况、进程,上交总结给部长。如未按时更新者警告一次,扣5分。

4、干事被警告三次或以上,取消该部门该学年的评优资格。

 

 

三、例会制度(10%

1干事(或队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或全体大会)。有一次无故旷会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10分。迟到15分钟内扣2分,迟到15分钟后按时长叠加,每次叠加为1分,迟到25分钟就直接当旷会,无故迟到三次者按无故旷会处理。

2会议期间,出现闲谈,看杂志,干事(或队员)随意走动等不遵守例会纪律之行为,一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1分。

3活动考勤,活动时迟到按会议制度扣分,中途离去扣10分,结束前早退扣5分。要求一定要参加的培训,按会议制度扣分。

 

四、请假制度(5%

1干事(或队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制度。干事(或队员)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常规志愿社区服务,如无故不参加者,作违纪处理,扣10分。

2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委、学生会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需在会议前上交纸质版请假条,扣1分(事后请假无效,作旷会处理,扣除团委、学生会制度分10分。)

 

 

 五、有下列情况者取消优秀干事,优秀队员评优资格

1)有一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2)学年内扣除制度分超过40分者

 

 

 

 

 

 

附件一:

 

 

志愿者服务部请假表说明

 

 

姓名                                             日期                      

 

请假类别   事假       □病假      □其他

理由说明:说明(   )活动期间,因(    )不能参加活动,请假(    )

 

 

请假人                     

 

                                                   批准人: